通渭县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陇川镇徐湾村徐湾社至决湾社村组道路硬化项目
日期:2020-04-24  来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2020年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陇川镇徐湾村徐湾社至决湾社村组道路硬化项目已由通渭县交通运输局以通发〔2020〕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大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该项目全路段整修路基土方2236.2m³,18cm厚水泥混凝土面层7731㎡,16cm天然砂砾垫层9571㎡,C20混凝土边沟110.1m³/710m,新建1-0.7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道12cm,1-1.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4道24cm,1-1.5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1道6cm,标志牌3块,道口桩8根,波形护栏32m。

(注: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经批复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分为一个合同段。

2.4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2020年520日开工,2020年719日完工,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yml)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打印并装入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24日至2020年428日。

4.2 获取方法:定西市安定区福台景园9号楼104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5141530分,地点为定西市安定区福台景园9号楼10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渭县陇川镇人民政府

   址:通渭县陇川镇

人:南永峰

联系电话:1383024523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大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定西市安定区福台景园9号楼104室

人:刘东玲

    联系电话:181399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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