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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崆峒区160MW/64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
  • 时间:2026-03-17
  • 来源:

平凉市崆峒区160MW/64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崆峒区160MW/640MWh独立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平凉市崆峒区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股备[2025]1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平凉市易特佳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甘肃省投资项目信用备案证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160MW/64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大寨回族乡大寨村、白土村。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60MW/64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座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

2.1.3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19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63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0420

施工开工日期:20260619

工程竣工日期:20260930

2.1.5 其他: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工及建设所需手续办理、临建设施(包括临电和临水)、道路(含场内和进场道路)施工、110kV升压站工程及对侧间隔改造、地方关系协调、利益相关方的协调及费用支出、负责合规性手续办理;设备材料(主要设备全部由甲方供应)、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试运行、接入并网、并网发电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

2.2.1 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等相关服务内容。

2.2.2 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电及临时用水)。

2.2.3 工程采购范围: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施工辅材或施工辅助小型设备、检测和保管及安装等。(注:主要设备全部由甲方供应)

2.2.4 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并网投运等事宜。

2.2.5 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2.2.6 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和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施工资质类别及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      /    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以独立主体承揽或以联合体方承揽的工程均可);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储能(独立储能或新能源配套储能),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4其他:

1.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项目配备其他专业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安全员l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上述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如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þ 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2.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03180900 分至2026040715 00 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服务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2026年04月07日15时00分

解密截止:2026年04月07日15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 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工程建设>CA 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执行投标人须知4.2.2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可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2.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人:平凉市易特佳欣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立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大寨乡赵塬街大寨乡政府西二楼2-2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经七路万利城建材家居广场11-307

    编:744000

    编:730000

人:孙经理

人:尚弋婷

    话:17782935876

    话:17797505331

    真:             /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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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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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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