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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十五五”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10-24
  • 来源:

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就天水市“十五五”低空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TSZXZX2025-005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开展天水市低空经济发展现状调研,梳理低空经济发展规律、趋势,厘清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环境、发展需求和存在问题,结合天水市“十五五”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总体目标,因地制宜提出适应天水需求、具有天水特色的低空经济发展思路、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分阶段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实施计划,研究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方案,分析我市低空基础设施能力建设思路,提出我市低空经济发展政策和保障措施

三、项目预算价:¥90.0万元(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51027日至2025103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318号东煜大厦七楼);

3、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一)申领需提交的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二)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天水市“十五五”低空经济发展规划项目报名资料。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邮箱:1219243833@qq.com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11061000分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11061000分在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政务中心1号楼

联系人:陈亮鹏

联系电话:18153989481

招标代理机构:天水市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北路318号东煜大厦七楼

项目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938-8320735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