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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行诉某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4-01
  • 来源:

甘肃银行诉某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甘肃银行诉某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磋商文件编号:ZHJC120260007 

2.磋商内容:甘肃银行诉某公司人格混同诉讼案件律所选聘(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案件诉讼相关全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主管部门年检(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2510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须附书面承诺)。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附书面声明)。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0401日至2026040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资料: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格式为PDF,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注明联系方式,请发送至754611562@qq.com邮箱。

4.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电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兰州市双城门支行

帐号:61010130700001512

注: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

、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磋商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以钉钉会议的方式磋商,不进行现场磋商(各供应商将纸质版密封完好的响应件于2026年04月13日15时00分前递交在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谈判室(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室);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或单位负责人在进入钉钉磋商时,保持网络畅通,麦克风及视频功能良好。

、发布媒介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2.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供应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与招标代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为同一单位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供应商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相关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如供应商有以上问题,视为无效响应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25号(甘肃银行大厦)

联系人:经理

联系电话:0931-877043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1219

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17693116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