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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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ZF2026GC0013;
2.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6、7#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工程勘察项目
3.预算金额:49.9万元
4.最高限价:49.9万元
5.工程规模:建设两栋学生宿舍楼,地上6层,配套建设室外管网、绿化、道路等室外工程。
6.勘察范围:包括建筑单体、室外工程等,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万平方米(以实际占地面积为准)。
7.采购内容: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工程建设各阶段需完成的相应的技术服务、竣工验收及其他需承担的配合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8.服务周期: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为具备勘察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后续服务为项目实施全过程周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依法缴纳税收: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项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提供声明函原件)。
9)本项目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专业资格并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成交后不得更换。(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 (不含项目负责人)须分别配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检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各至少1名。( 专业认定: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地下水科学与工程、地质工程、水工环地质、测绘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相近专业均予以认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整。
2.方式:线上电子邮件形式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获取人本人授权委托书(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上四项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18299304582@163.com),邮件主题为:JX2026-31【***公司】获取文件资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采购文件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供应商邮箱。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ztbcgglzx.gsupl.edu.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6年7月27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八层
联系人:杨慧珍 张伟
电话:18153628320 0931-8445333-204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
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