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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甘肃省静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 时间:2025-12-30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函〔2025〕149号

平凉市人民政府、省科技厅:

你们关于申请将甘肃静宁工业园区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凉市以甘肃静宁工业园区为基础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四至范围与《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确定的开发区四至范围一致,执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纳入全省开发区考核。

二、甘肃省静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建设目标,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培育壮大以造纸和纸质品业、农副食品加工等为主导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

三、平凉市要坚决扛牢甘肃省静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主体责任,健全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政策配套和要素保障,坚持高水平规划、高标准建设,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促进科技、产业、人才等在园区融通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对接,不断以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引领产业升级。

四、省科技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部门积极支持甘肃省静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依法依规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平凉市做好开发区主导产业集聚、创新平台布局、产学研协同发展等工作,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甘肃省静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