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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时间:2026-05-13
  •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甘政办发〔2026〕3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以保障基本养老需求为底线,以拓展普惠养老服务为重点,以壮大养老产业为支撑,进一步激发老年群体消费活力,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建成,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养老服务企业。

二、推进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升级

(一)提升县域养老服务水平。制定县域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指引。依托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统一指导管理县域养老服务事务,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行业指导、资源协调等功能,到2030年实现县域全覆盖。推动县域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组建“养联体”,实现养老服务区域联动。

(二)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敬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完善短托日托、助餐配餐、康复护理、服务转介等功能,到2030年服务覆盖率不低于80%。实施“乡院县管”,乡镇敬老院人财物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调配。县级民政部门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资产、运营管理,避免“一托了之”。

(三)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等因素,以区域养老服务中心为载体,构建“中心服务区+功能服务点”模式,加强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和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到2030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0%。推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与养老服务圈规划协同、设施共用,建设社区“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

(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适时调整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定期评估落实情况。建立统一规范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与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果互认、按需使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服务资源对接等机制,推动老年人在常住地享有更多基本养老服务。推动村(社区)“两委”把服务老年人作为重要职责,协助做好养老服务。

三、构建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同发展模式

(五)夯实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并纳入养老机构床位管理。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建立助餐服务合理回报机制,推广邻里互助、中心户、多户搭伙等助餐模式。因地制宜推进适老住宅建设,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改造。

(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家政、物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拓展为老服务业务。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养老顾问”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政策咨询、委托代办等服务项目。推动常住人口较多社区设立老年用品、康复辅助器具展示和配置服务(租赁)站点。到2030年每个县(市、区)引进或培育2家以上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七)实施养老机构分类改革。优先发展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以公办特困供养机构为主体,主要收住特困对象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面向全体老年人开放,到2030年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到50%。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实行充分竞争、优质优价,满足老年人品质化需求。

(八)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在做好兜底保障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空余床位,扩大普惠养老服务,制定公办养老机构收入管理和绩效激励措施。引导公办养老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在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开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支持市(州)建设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推动“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共同入住养老机构,开展收住重度残疾人试点工作。到2030年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3%,公办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建有率达到100%。

(九)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将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村依法利用集体经济收益支持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开发设置助老公益性岗位等。制定互助养老服务清单,依托村两委、基层社会组织或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低保对象、留守妇女,就近就便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老年人与亲友、邻里之间开展互助。

四、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深度融合

(十)强化老年健康服务。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开展针对性健康指导。加强对老年人失能风险的早期评估与干预。每年为提出申请的失能老年人开展至少1次健康评估、体格检查、康复护理技能和膳食营养改善指导等服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工作,为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与相关补贴政策的衔接。

(十一)推进医养结合。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康复护理床位或设立养老机构,到2027年县(市、区)至少有1家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直接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和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医养结合服务。养老机构内设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医保定点管理,依法依规赋予相应处方权。畅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医学检查绿色通道,到2030年全省医养结合机构达到200家以上。

五、积极培育发展养老产业

(十二)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兰州、金昌等市依托制造业优势,发展居家适老化产品和康复辅具产业。推动定西、陇南等市依托中药材种植优势,发展陇医陇药、养生药膳等中医药健康特色产业。推动酒泉、庆阳等市发挥智慧养老和数字经济优势,做优做强以智能养老服务机器人、智慧养老产品等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产业。鼓励现有产业园区布局银发经济相关产业。

(十三)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完善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支持措施。建立利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闲置机构设施改建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储备机制,盘活闲置资产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校舍、住宅等建设农村养老服务机构。

(十四)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支持各类经营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养老服务。推动省属国有企业采取独资、参股、合营等形式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国有资本建设养老机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各类经营者承接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按稳定经营预期原则确定承接期限。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到2030年全省培育15个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和龙头企业。

(十五)支持老年用品创新。鼓励企业开展家居适老化日用产品、失能老年人照护等产品生产研发。开展失能失智预防和抗衰老、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应用场景,加强智能养老设备开发、生产和应用,促进机器人技术、医疗康复、智能家居等跨产业协同技术融合,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养老支持。

(十六)拓展养老服务消费。举办“养老服务消费月”活动,支持各地依托商业街区打造“银发金街”。鼓励电商平台、大型商超举办主题购物节,根据不同生活场景建设适老生活消费体验中心。将老年产品和服务纳入各级促消费政策范围,支持各地发放银发消费券、体验券。鼓励各地举办银发领域展销会等相关活动,在相关展会上设立银发消费专区。

(十七)发展旅居康养。打造旅居康养精品路线,推动定西、陇南、庆阳、平凉市建设中医药旅居康养目的地。强化旅居康养供需对接,做强“如意康养”旅居养老品牌。成立全省旅居养老服务联盟,推动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将剩余床位用于发展旅居养老,按规定享受运营补贴。

(十八)丰富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备老型、享老型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发展。引导老年人做好全周期养老资金储备和财富规划。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强对养老服务小微企业的贷款担保支持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养老项目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行和投资。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托产品和服务模式。各地依规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项目。

六、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作用

(十九)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培育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社区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及相关志愿服务团队,鼓励承接助餐、助洁等养老服务项目。动员慈善组织参与养老服务项目,推动慈善资源与养老服务供需有效对接。

(二十)扩大老年文体服务供给。推动老年大学在城乡养老设施内建设学习点,开发老年人公益课程,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广播电视网络、公共文化设施等,为老年人学习和参与文化活动提供便利。开展“乐享银龄”文体活动,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项目。鼓励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面向老年人提供服务优惠、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二十一)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加强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化”岗位。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和老年人才市场,促进求职者与用工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老年人就业创业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

(二十二)培育孝老敬老社会风尚。开展“尊老敬老爱老”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建立涉老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探索建立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加大对涉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三)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根据人口老龄化程度逐步提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比例或增加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安排。对养老服务设施、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及重大银发经济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闲置公共服务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市、县两级集中解决规划调整、土地房产使用性质变更和消防审验手续办理等问题。

(二十四)科学规划养老设施布局。新建城区、居住(小)区、新建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要求,同步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结合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城镇居住区配套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提供普惠养老服务。

(二十五)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坚持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建立与老年人口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足额落实由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以及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幸福院和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行保障经费。

(二十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现行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等政策,水电气热暂不具备单独计量条件的,可采取定量、定比等方式计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鼓励对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场地租金减免等支持。

(二十七)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养老服务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将医养结合机构相关人员纳入职称评定范围。鼓励校企合作委托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开展从业人员技能等级认定,到2030年养老机构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护理员占比不低于68%。

(二十八)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养老机构预收费和服务资金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养老机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及时消除隐患。推广实施智慧消防、智慧安防等技术,提升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老年用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老年用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稳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民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健全评估评价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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