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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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GJ151009523
本招标项目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二次发布公告后投标人不足3家,现对该项目重新发布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文号:甘发改交运〔2013〕1354号
招标人: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34:66
招标代理机构: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兰州市
工程规模: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城市副中心和城市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四个主要片区。1号线一期工程自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平均站间距1344m,设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各一座,主变电站两座。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采用110kV/35kV供电方式,设置两座主变电站,每座主变电站引入两路独立110kV电源供电。
西客站主变电站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现兰石集团院内。总占地面积4008㎡,建建筑物长44.3m,宽30.66m,地上3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物高度17.2m,框架结构。
东岗主变电站位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岗车辆段内。该场地目前为兰州东部酒钢主厂区,省供销合作储运总公司东岗库区以东,陇海铁路以西,东岗东路以南。总占地面积4008㎡,建筑物长44.3m,宽30.66m,地上3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物高度17.2m,框架结构。
西客站主变电站有两个电源点,分别为彭家坪330kV变电站和110kV龚家湾变电站。其中彭家坪330kV变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路2.181公里,电缆4.43公里;110kV龚家湾变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长度5.004公里,电缆3.878公里。
东岗主变电站有两个电源点,分别为110kV和五线(1123)20#~21#“T”接点和祁家坡110kV变电站。其中110kV和五线(1123)20#~21#“T”接点线路架空线路新建5.104公里;电缆线路0.26公里;祁家坡110kV变电站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路约9.5公里,电缆线路约1.7公里。
施工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30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31日
质量要求:必须一次合格率达100%,争创国优。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约1.9亿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一类工程
三、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横贯中心城区,连接城市副中心和城市核心区,串联了西固、安宁、七里河、城关四个主要片区。1号线一期工程自陈官营至东岗段,线路全长25.909km,皆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0座,平均站间距1344m,设车辆段、停车场、控制中心各一座,主变电站两座。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主变电站采用110kV/35kV供电方式,设置两座主变电站,每座主变电站引入两路独立110kV电源供电。
西客站主变电站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现兰石集团院内。总占地面积4008㎡,建建筑物长44.3m,宽30.66m,地上3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物高度17.2m,框架结构。
东岗主变电站位于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东岗车辆段内。该场地目前为兰州东部酒钢主厂区,省供销合作储运总公司东岗库区以东,陇海铁路以西,东岗东路以南。总占地面积4008㎡,建筑物长44.3m,宽30.66m,地上3层,半地下室,地上建筑物高度17.2m,框架结构。
西客站主变电站有两个电源点,分别为彭家坪330kV变电站和110kV龚家湾变电站。其中彭家坪330kV变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路2.181公里,电缆4.43公里;110kV龚家湾变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长度5.004公里,电缆3.878公里。
东岗主变电站有两个电源点,分别为110kV和五线(1123)20#~21#“T”接点和祁家坡110kV变电站。其中110kV和五线(1123)20#~21#“T”接点线路架空线路新建5.104公里;电缆线路0.26公里;祁家坡110kV变电站直供线路新建架空线路约9.5公里,电缆线路约1.7公里。
本项目监理范围:西客站主变电站、东岗主变电站及其外部电源的土建和安装。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直至该工程通过国家验收为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4.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4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2010年1月1日以后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原件为依据) 类似项目是指:国内已建或在建的110kv 及其以上的主变电站土建、安装和110kv 及其以上的输电线路工程监理项目;
4.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0日20时至 2015 年10月16日20时
5.2、获取方式:
5.2.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报名购买标书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2网上(www._)发售招标文件售标开始和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20时00分至2015年10月16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投)标人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5.2.3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5.2.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5.2.5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9:3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五楼第九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_)、中国轨道交通网(www.rail-transit.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兰州市轨道交通网(sgdb.lan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
地 址: |
兰州市和政路131号 |
地 址: |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 |
邮 编: |
730000 |
邮 编: |
100055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联 系 人: |
牛先生 、张先生 |
电 话: |
0931-4631105 |
电 话: |
010-63348415、0931-8428926 |
传 真: |
0931-4631178 |
传 真: |
0931-8459190 |
2015年 10 月 10 日
备案部门:兰州市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