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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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整治项目<?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二期)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整治项目(二期)经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皋发改发[2015] 49号)文批复建设,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黑石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兰州新区(黑石)循环经济产业园土地整治项目(二期)
3、工程地点:皋兰县黑石镇甘土公路东侧,介于和平、红柳、新地村之间,北临荒山荒沟,南面距离许家庄村500米,西临许家庄村耕地,东面紧靠甘土公路。
4、工程规模及内容:土地平整改造挖方量942625立方米、填方量847533立方米,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城市拓展开发建设用地493.92亩。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项目
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建筑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是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取费证书副本、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五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证书;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9月至2015年9月)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2、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交复印件一套,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报名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可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用A3纸正反面打印)。
3、报名时提供项目经理IC卡,屏蔽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其他:
1、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止)
2、报名地点:皋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县石洞镇名藩大道建德大厦3楼报名大厅)
3、招标单位:皋兰县黑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陶世杰电话:0931-5781232
4、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兴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嘉萱电话:0931-8839518
5、备案单位: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