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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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G1816)<?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PPP模式合作伙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G1816)甘肃境兰州新区至兰州段公路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48号)确定,该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招标人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PPP模式合作伙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起点位于机场高速收费站南<?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4.9km处,与景泰-中川高速公路相接,经青土岘、王家坪、九州、七里河区,终点位于晏家坪,与兰临高速相接。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86.5km,共设主线1条,联络线2条,连接线3条。设互通式立交12处,收费站3处(青土岘主线站、陈家湾主线站和新区南匝道连接线站),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九州台特长隧道管理站1处。
(1)主线:路线长约65. 03km,全线共设桥梁总长16063/45(m/座),含特大桥5840/2 (m/座)、大桥9517/32 (m/座)、中桥706/ll(m/座),占路线总长的24.7%;共布设隧道14740/10(m/座),含特长隧道7920/2 (m/座)、长隧道2640/2 (m/座)、中隧道4020/5 (m/座)、短隧道160/1 (m/座),占路线长度22.67%。全线桥隧比例47.4%,涵洞设置109道,平均每公里3道(扣除桥隧)。主线起点至九州段按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主线九州至兰州南终点段按设计速度采用80 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2)联络线:全线共设联络线10.6km/2条,共设桥梁总长1640/7 (m/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15.5%,含大桥1488/5(m/座)、中挢152/2 (m/座);共布设隧道2570/2 (m/座),占路线长度24.2%,含长隧道1830/l(m/座)、中隧道740/1 (m/座)。联络线桥隧比例39.7%;联络线涵洞设置16道,平均每公里2.5道(扣除桥隧)。按设计速度采用80 km/h,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m,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3)连接线:全线共设连接线10.87km/3条,共设桥梁总长2082/12 (m/座),占路线总长的19.1%,含大桥1646/6(m/座)、中桥436/6 (m/座)。连接线涵洞设置35道,平均每公里4道(扣除桥隧)。采用设计速度80 km/h,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m一级公路标准建设,4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
建设期限:计划2015年12月开工,建设工期48个月。
项目投资估算:181.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1.56亿元,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1.66亿元,其他基本建设费用61.53亿元,预备费16.67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乌海至玛沁国家高速公路(G1816)甘肃境兰州新区至兰州段公路项目的PPP模式合作伙伴。中标后,合作伙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最长不超过30年)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本次招标投标人若具备满足本项目相应合同段的法定资质、能力及招标人要求,则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承接本项目的相关工程内容;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和能力,或者超出其资质允许承接的业务范围,则本项目或超出投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工程内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相应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以上。
(3)2014年末总资产40亿元人民币以上,2014年末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且用于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承诺总额不低于130.72亿元人民币。
(4)最近连续3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2014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6) 最近五年在国内完成独立投资或绝对控股投资的项目总投资达20亿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少于1个。最近五年是指从2010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下同。以集团或总公司名义的投标人,其绝对控股的下属公司业绩计入集团或总公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anzhou.gov.cn/),按照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企业操作流程(http://ggzy.lanzhou.gov.cn/news/news/one/index.jspx?id=7530)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到2015年12月8日;
4.3招标文件发售金额: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4.5未缴纳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6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931-7849089
联系地址:兰州市通渭路127号国土资源大厦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要了解项目及现场情况,可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招标人取得联系,招标人将尽力提供支持和协助,但如果投标人在考察现场过程中发生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三开标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27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 系 人:王锡鹏
电 话:0931-8470339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15号 澳兰名门 B2座601
联 系 人:曹凯、丁秀莹
邮 政 编 码:730030
电 话:0931-8479509-616
传 真:0931-8479509-611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