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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时间: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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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中心试验室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交易编号:GJ1604152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5】13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补助、政府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及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包括G570下四分至永昌县五里墩沙沟桥头段及河西堡支线,主线长63.099公里,支线长2.336公里。本项目起点位于金昌市宁远堡下四分村,顺接本项目二期终点,顺接旧G312线。途径下四分、金昌市区、河西堡、新排地、土佛寺、玉皇地、永昌路口、新河,终点位于永昌县五里沙沟桥头,顺接旧G312线,路线长度63.099公里。另设河西堡支线,起点位于河雅路河西堡330变电所岔路口隘门村,顺接主线,终点位于河西堡镇金泥大道,路线长度2.336公里。路线全长65.435公里。

本项目主线金昌市区过境段及永昌县城过境段,采用城市主干道技术标准,设计车速6 0公里/小时,横断面宽度参照城市道路规划断面(宽38米、40米、41米、42米和60米);金昌收费站至河西堡330KV变电所岔路口段,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 0公里/小时,路基宽33米;其余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河西堡支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33米。路面结构:主线及支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共设置桥梁1157.2米/15座,其中:共设置大桥506米/4座,中桥572.12米/9座,小桥79.08米/2座,通道桥99.13米/3座,通道涵13道,涵洞90道(以上构造物均不含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停车区)。分离式立体交叉8处,其中4处为公铁立交,4处为公路交叉。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平面交叉38处。支线共设置桥梁166.5米/1座,涵洞1道,半互通式立体交叉1座。全线设置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之规定。

本工程包括国道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省道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一期工程)下四分至永昌县五里沙沟桥头段及河西堡支线,主线长63.099公里,支线长2.336公里。

2.2服务周期: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完成。

2.3招标范围:G570金昌(下四分)至永昌及S212线红沙岗至下四分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的独立试验检测机构,内容为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等工程的试验检测及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JYJC1

AK103+800~AK166+900

支线ZK0+540~ZK2+876.438

65.435

详见下表1、表2

 

1工程试验检测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按合同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配备工程项目所必须的试验检测设备

2

负责全线的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业主批准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相关文件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管理,建立中心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使之持续有效的运作。

3

建立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依照约定的频率(项目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频率的5%)或者项目办的要求进行验证试验、抽检试验,双方合同约定的外委项目除外。

4

配合发包人派驻的现场管理机构定期完成现场质量抽检,根据发包人派驻的现场管理机构的质量控制方案中的检查频率,负责完成现场质量检测及数据整理,并编制相应报告。

5

配合质量监督部门完成现场质量抽检,根据发包人派驻的现场管理机构安排,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按其要求负责完成现场质量检测工作及数据整理。

 

2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为业主提供合理的并具有一定前瞻性和预见性的技术支持及施工方案优化工作。对建设管理方案、施工质量及安全控制等提供技术指导。

2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文件。

3

按业主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进展、各施工工序交叉环节等情况,及时或定期对工程管理、试验及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施工工艺指导。

4

在前期备料阶段,协助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选定的集料料场进行考察。

5

针对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基层试铺、面层试铺等提供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与现场技术指导、工艺优化等技术服务。

6

工程现场派驻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参与业主组织的质量巡检,协助业主制定并优化重要的工程变更方案,为工程变更方案提供试验数据及可行性技术分析报告。

7

结合省厅关于本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全过程动态监控体系研究项目实施有关技术进行试验研究,总结研究成果后,提出指导意见。

8

为业主提供数据详实的阶段性技术咨询服务报告,指导下阶段施工及质量和进度控制,交工验收前向业主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总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须具有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证书和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近5年内(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为准)至少完成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的业绩(要覆盖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试验检测项目)。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5)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5投标人须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申请人于2016 4  15  17  00 分至2016 4  20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或查阅标书。

5.2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24 小时,n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

5.3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_)“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布标书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5  11   9   30  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6 楼第 8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2申请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公路信息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法制报》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昌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尚先生                    

电    话:13993568390                     

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35号

邮    编:730030

联 系 人:聂生虎

电    话:15268904411

监督部门:金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73号

电    话:0935-8216521

邮    编:73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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