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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改移渠道工程施工(二次)<?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HJGYQ-2016-S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改移渠道工程已由敦煌市水务局敦水务发[2016]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敦煌市天義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改移渠道工程改移斗农渠36条,长度8.068km,新建渠系各类建筑物193座,渠道线路沿景观大道两侧布置,分布在七里镇的秦家湾村、大庙村、南台村、杜家墩,月牙泉镇的月牙泉村、鸣山村、中渠村,莫高镇的甘家堡村。
2.2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8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 年8月10日(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临时渠道土方工程,确保不影响灌溉)。
2.3 招标内容具体如下:敦煌市鸣沙山景观大道改移渠道工程改移斗农渠36条,长度8.068km,新建渠系各类建筑物193座,渠道线路沿景观大道两侧布置。施工标段还包括完成主体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投标人须具备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有3项(或3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班子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施工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5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取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为规范本项目管理,中标人在签定合同时,需提交投标文件中拟投入项目五大员资格证书原件,交本项目法人处保管,直至本工程竣工上报竣工资料后退换,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3.3 参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3.4 投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近年来在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工资引起纠纷发生农民工上访,给业主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6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4月21日0时00分—2016年4月25日23时59分,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1.41.20.193:8081/)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5.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敦煌市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重新登录系统登记参与项目投标,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121.41.20.193:8081/)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收款单位: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敦煌支行营业室
帐 号: 2721 2101 0400 20968
缴纳方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34000元(叁万肆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5月9日下午16:30前到达指定账号。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1020005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1日下午15:30时,递交地点为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9:00时,在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敦煌市阳关中路1144号)集合,由招标人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敦煌市水利建设管理站
地 址:敦煌市阳关中路1144号
邮 编:736200
联 系 人:甘龙海
电 话:0937-8838467
传 真:0937-8822249
代理机构:敦煌市天義顺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敦煌市风情城22号楼2单元403室
联 系 人:姜彦平
电 话:18894094600 18894094700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