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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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酒泉市洪水河水库工程施工道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酒泉市洪水河水库工程已由甘肃省发改委以甘发改农经[2016]89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本项目招标人为肃州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道路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甘肃省酒泉市洪水河水库工程施工道路全长2.86km(全部为整、扩修道路)。道路技术标准为场内三级道路,道路沿途桥涵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道路最小转弯半径15m,一般控制最大纵坡为9%。道路路面标准以场内二等双(单)车道为主,采用级配砂砾石路面,路面宽7.0(4.0)m,两侧路肩宽度2×0.5m。
2、施工地点:肃州区西洞镇新东村。
3、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2016年 12 月 20 日开工,2017年 4 月 18 日竣工,计划工期120天。
4、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1个标段;工程监理1个标段,各标段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施工):施工道路的路基土石方开挖、路基填筑、路面垫层及面层级配砂砾石填筑等工程的土建施工;施工道路桥涵等跨沟建筑物的土石方开挖、基础处理、砼浇筑、涵管埋设等工程的土建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第二标段(监理):甘肃省酒泉市洪水河水库工程施工道路全过程进行监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指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5、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施工)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近三年在甘肃省内成功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类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同类工程是指设计标准、建设规模等满足本次项目建设要求)。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公路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2、第二标段(监理)
(1)投标人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近3年有2项(或2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并须具备相关专业监理资质。
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2014年10月--2016年10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人:马腾民;联系电话:0937-261247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同时,欢迎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以及社会各界就此进行监督、举报。
6、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厅颁发的有效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标书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1、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1月20日08时30分—2016年11月24日17时00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还须于2016年11月20日08时30分—2016年11月24日17时00分同时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报名。报名成功后施工监理企业将水利厅网站报名成功提示页面、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施工企业填报报名备案表一式三份于2016年11月25日17:00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盖章备案。于2016年11月25日17:00之前将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证件(施工企业还需带投标报名备案表)送至招标人处盖章备案,在此时间以后递交的报名备案表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不予接收。(不递交报名备案表及报名资料的企业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报名不合格;不在水利厅网站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不被接受投标)。
六、投标人信息注册、报名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购买拟参与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2016年11月26日上午9:30在西洞镇新东村洪水河出山口处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标示牌前集合(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2016年11月26日下午15:00在肃州区水务局五楼会议室(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逾期不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公告期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4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12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7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酒泉市世纪大道5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时到达现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同时提供法人授权书机打原件,扫描件、彩印、手写均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标段: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监理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帐 号:1018 1200 0448 585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肃州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
地 址: 肃州区东文化街5号
联 系 人: 丁国华
电 话: 13209379662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万达写字楼3612室
酒泉市新城区玉门东路8号楼五楼505室
联 系 人:高大伟 陈雅雯
电 话:0937-2889480 2889481 13195914130 13519605089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