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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四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 时间: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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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四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四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金昌市水务局和金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金水发〔2017241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永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四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计划改建干支渠813.015公里,配套建筑物194座,新建管理房28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永昌县四坝灌区

2.3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 8 15 日开工,2018 9 30 日完工,计划总工期 412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六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中坝三支渠1.28公里(桩号0+0001+280),建筑物26座;中大坝总干渠十一支渠0.9公里(桩号0+0000+900),建筑物17座;

二标段:金川东支渠2.32 公里(桩号0+0002+320),建筑物36座;

三标段:团干输水渠2.93公里(桩号0+6803+610),建筑物24座;

四标段:小坝干渠2.325公里(桩号3+5005+825),建筑物50座;南坝干渠0.9公里(桩号4+0804+980);

五标段:中坝一支渠1.34公里(桩号0+0001+340),建筑物22座;中坝十五支渠1.02公里(0+0001+020),建筑物19座;

六标段:新建管理房280平方米;

七标段: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

3.2 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近5 年有3 项(或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有三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行业内无上访等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行业内无上访证明由项目建设管理处出具)。

3.3 第六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 年有3 项(或3 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行业内无上访等问题(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金昌市劳动监管部门出具,行业内无上访证明由项目建设管理处出具)。

3.4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三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历及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拟驻派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5所有投标企业拟投入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3.6 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或市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结果必须为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7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水利厅颁发的《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3.8所有投标人不得出借借用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投标时必须出具《投标企业承诺书》。

3.9 同一投标人只能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相同。

3.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1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且开标时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

    5.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7 13 0830分至2017 717 1800分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进入“办事指南”进入“投标人”页面并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详细阅读。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 08 08 09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昌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址:永昌县城关镇玉皇庙巷4   

联 系 人:杨立来          话:0935-7560307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众信招标有限公司永昌分公司

    址:永昌县东湖花园A区东兴路公寓35

联 系 人:聂生虎          话:15268904411

监督部门:金昌市水务局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昌华巷6

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 系 人:赵金娥          话:0935-83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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