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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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GSMS-2017-0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铁路宁夏华夏特钢铁路专用线 已由 宁夏自治区发改委 以 《关于华夏特钢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1〕35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华夏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宁夏华夏特钢铁路专用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北部,自既有包兰铁路中宁站到发线三道包头端(接轨点里程:K644+288.11)引出,跨越张仪沟后引入宁夏华夏特钢有限公司厂区,线路长度2.76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中宁车站改造相关工程,中宁站至工厂站相关工程。
线路穿越低缓丘陵区、山前洪积区两个地貌单元。交通便利。
主要技术标准:
(1)铁路等级:III级。
(2)正线数目:单线。
(3)限制坡度:6‰。
(4)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600m,困难地段350m。
(5)牵引种类:电力。
(6)机车类型:SS3。
(7)牵引质量:4000t。
(8)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m。
2.2施工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招标范围为:新建铁路宁夏华夏特钢铁路专用线及相关工程。包括:中宁站~设计终点(DK2+760)范围内的道路改移、路基、桥涵、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共设置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编号 |
工程内容 |
NXTG-SG |
新建铁路宁夏华夏特钢铁路专用线及相关工程。包括:中宁站~设计终点(DK2+760)范围内的道路改移、路基、桥涵、轨道、通信信号及信息、电力及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
2.4计划工期安排
本项目总工期15个月。具体节点工期安排须满足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 具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子公司具备也可)。
3.1.3 近5年(2012年7月至2017年6月)具有承担过普速及以上铁路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还须具有铁路“四电”工程施工业绩和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同时项目经理须具有铁路营业线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经验。
3.1.4 具备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 近3年(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3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 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7 没有铁路建设主管部门或兰州铁路局规定的停止投标情形。
3.1.8 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年内在兰州铁路局管辖范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较严重质量安全稳定问题。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
3.2.2 联合体应明确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
3.2.3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担任。
3.3 投标人要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办理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5日 14 时 30 分至 2017 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5号金轮大厦3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金轮地方铁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民主东路385号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2102室
邮 编: 730030
联 系 人: 王双元
电 话: 0931-8106955
传 真: 0931-8106955
电子邮件: 695391656@qq.com
帐户名称: 甘肃名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央广场支行
账 号: 27038101040010540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