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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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2017-2018年度采暖期
混煤及运输项目入围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17-2018年度采暖期混煤及运输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GSHY2017-018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类别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吨) |
备注 |
1 |
混煤 |
Ⅰ类 |
1、平均热值:5300-5500大卡/千克(含5500大卡); 2、水分≤10%; 3、含硫≤0.6%; 4、干燥基灰分≤14Ad%; 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3-35Vdaf%; 6、分析水分:1.16-2.36Mad%; 7、粒度小于25mm大于13mm的占20%以下,粒度大于3mm小于13mm的占80以上。 |
10万吨 |
入围4家合格供应商,每家Ⅰ类占比30%Ⅱ类30%Ⅲ类40%,招标方有根据供货情况调整数量的权利。 |
Ⅱ类 |
1、平均热值:5500-5700大卡/千克; 2、水分≤8%; 3、含硫≤0.6%; 4、干燥基灰分≤12Ad%; 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3-35Vdaf%; 6、分析水分:1.16-2.26Mad%; 7、粒度小于25mm大于13mm的占20%以下,粒度大于3mm小于13mm的占80以上。 |
||||
Ⅲ类 |
1、平均热值:5700-5900大卡/千克; 2、水分≤8%; 3、含硫≤0.6%; 4、干燥基灰分≤10Ad%; 5、干燥无灰基挥发分:33-35Vdaf%; 6、分析水分:1.1-2.1Mad%; 7、粒度小于25mm大于13mm的占20%以下,粒度大于3mm小于13mm的占80以上。 |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2 个月内国家认定燃料监测机构所出具的投标煤炭《检验报告》;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2017年1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分原煤供应及原煤运输。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7 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整(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3)报名地点: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号虹云宾馆4层458室)
7、报名需提供资料: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供应商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2 个月内国家认定燃料监测机构所出具的投标煤炭《检验报告》原件;
(4)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提供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半年(2017年1月-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月20日 1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20日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号虹云宾馆4层会议室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甘肃省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洮县恒通热力有限公司
地址: 临洮县洮阳镇木厂家园
联系人:杨国剑
联系电话:139932915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元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7号虹云宾馆4层
联系人:黎晶
联系电话:0931—8728585 13919450218
2017年 7 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