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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时间:2025-11-07
  • 来源: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经济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27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yr-2025-011

2.项目名称: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80131.28元

4.最高限价:180131.28元

5.采购需求: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日期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应注册在本企业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具有相应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可为同一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107日至2025年11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邮箱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含有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等),发送至电子邮箱(1475853343@qq.com)获取招标文件。

注: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保证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1127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另行通知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纬十八路与经九路交汇处附近东北

联系人:芦主任

电话:0931-5162125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优睿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名城广场3号楼2330室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19314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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