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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县县城避难场所(江南公园)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时间:2025-12-29
  • 来源:

文县县城避难场所(江南公园)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县县城避难场所(江南公园)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文发改发〔2025〕2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省投资、债券资金、政府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文县县城。

2.2 工程规模包含改造市政道路9241平方米,人行道拓宽改造275平方米;避险场所改造17602.6平方米,其中新建综合避险广场3462.76平米,地上半敞开式汽车库3164.69平方米 (车位99个、充电桩12个);配套应急管理用房216.47平方米,配套建设附属基础设施等;新建公共厕所1座,建筑面积 191.13平米,新建人行便桥两座。

2.3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个施工标段。

2.4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共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

2.5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规模。

3.2本项目监理范围:对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具体内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监理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5 近一年内(截止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将查询结果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如近一年内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将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公司电子公章编制入投标文件中。

4.6 本项目投标活动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持有效身份证明亲自办理,并全程参与负责。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3008时30分至20261月317时3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陇南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梅园街东江庭院9号楼三单元502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月201500分,地点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肖  

招标代理机构:陇南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红霞

电话:15293991660

                                          陇南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