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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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原材料沥青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原材料沥青采购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20260120
项目名称: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原材料沥青采购
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肆佰贰拾伍万元整(¥4250000.00元)
最高限价:肆佰贰拾伍万元整(¥4250000.00元)
采购需求: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原材料沥青采购,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投标人提供以上查询记录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其投标报价按12%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三、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分(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 下载采购文件】)。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投标人须于2026年1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27日17时00分,网上获取(投标人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 下载采购文件】)。
(2)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
(3)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400-6123434。
四、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方式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上传至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2)电子投标文件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政府采购>CA 登录】->【我的投标>投标项目>进入】,在对应项目内递交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及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领取磋商文件时必须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1.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承诺书以(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如有违法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
2.根据张公管办〔2023〕1号文件要求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入场诚信承诺的通知,投标人在参加市内各类项目应当提交《诚信承诺书》。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鑫临通汇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沙河镇八一路1号
联 系 人:柳相东
联系方式:18193648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掖市临泽县八一路口老城建局五楼
联 系 人:刘阳
联系电话:197093690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