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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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通公司金昌10万吨三元前驱体废水处理系统
节能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金通公司金昌10万吨三元前驱体废水处理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已通过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253038,项目业主为甘肃金川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该项目EPC公开招标。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延安东路6号。
在原有厂区废水处理系统的北侧新建废水处理节能改造装置一套,配置压缩机、再沸器、强制换热器等设备安装和装置配套的管线和电气仪表等安装、配套控制系统,实现系统废水处理的节能运行。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与原系统耦合配套,不改变废水处理后回收氨水的指标,满足2400m³/d的废水处理要求,将原系统处理废水消耗大幅降低,运行过程中仅增加少量电耗,节能效果明显。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设计服务内容为项目的节能指标设置并配套的施工图设计(包括现有产线的改造图、新增设备的安装图及土建图纸。所有交付图纸均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图纸两种格式),提供现场服务。采购内容为该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设备采购及供应,包含所有的工艺设备(包含设备本体以及设备配套的备品备件,成套设备的集成装置,设备本体的保温防腐材料供应及安装),电气设备(配电柜、变频器、电源开关、母线桥、电缆接头等),仪器仪表(各种仪表控制元件,控制柜,控制开关,流量计,液位计,压力元件,温度元件等),电动(气动)阀门,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等),操作系统所需的软硬件等。本项目中使用的管道以及管道附件(包含组成管道的弯头、三通、变径等管件和法兰、螺丝、垫片等)和手动阀门,管道保温材料、防腐材料、电缆(电气电缆和仪表电缆)等由招标方提供。施工内容为所有经建设单位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所示工程及经批准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实现节能改造项目达到设计运行条件所做的一切工程施工相关的工作,包含现场管道改造和新管道安装、设备安装、配套的电气仪表安装、控制系统编程、系统防腐和保温等。具体见“发包人要求”。
总工期要求:11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3月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3月25日;
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质,且需满足下列条件:
设计资质:投标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 或 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或 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乙级或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或 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 石油化工工程三级 或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投标方应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近 5 年(2021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具有至少 1 项类似工程业绩 (具体以工程接收证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 3 年(2023年1月31日至2026年1月31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 3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方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投标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严禁挂证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质。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经理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6其他要求: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备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应服从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领导,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更换。
(1)联合体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缴纳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方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6年 2月2日 18 时 00 分前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 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 “用户名登录”或 “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方”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单位介绍信、资格要求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JCZJ-JCGS-2026-009)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 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日(截止时间2月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21室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方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2月28日 9 时 00 分,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登录“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远程开标系统登录”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上发布。
8.1招标方
招 标 人:甘肃金川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737100
联 系 人:南荣章、杜大迁、徐官闻
电 话:13884510739、18962800029、15379442783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4号
邮 编: 737100
联 系 人:李明光、闫杰本
电 话:15101922866、18089359381
电子邮件: 18089359381@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62001610101050475852
2026年 1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