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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基建工程第三方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6-05-09
  • 来源: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基建工程第三方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CZX26-GS-006

1.招标条件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基建工程第三方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现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基建工程第三方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基建工程第三方财务决算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七里河院区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北街143号,安宁院区位于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999号,根据医院基建工程项目进度及需求,拟招标一家第三方咨询服务单位对已完成工程结算的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基建工程总投资约20000万元。

2.3 实施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七里河北街143号,兰州市安宁区莫高大道999号

2.4 招标范围:根据工程进度及需求,由招标方委托,对已完成工程结算的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审核从筹建到最终交付全过程的总投资、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并编制决算报告(含项目建议书)。

备注:

1)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范围、审计服务涉及工程范围及可研批复金额等相关信息,自行考虑相关风险后测算并自主报价。

2)投标总价须是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办公用房、差旅与住宿费、管理、耗材、设备、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委托的工作可能分阶段实施,存在时间间隔的特点,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2.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至基建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20000万元)竣工决算审计完成。

2.6 最高限价: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3.1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3 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响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3.4 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特定要求:

1)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机构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项目团队不少于5人,团队人员构成至少包含1名注册会计师,1名工程造价师,1名资产评估师,团队人员须熟悉事业单位和医院会计制度;熟悉工程项目财务决算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组成员,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且更换人员的资格和经验不得低于原人员。

3)项目主审人员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5年以上,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年检合格,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拟派主审):必须为注册会计师(CPA),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从事基建审计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过类似规模项目的主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59日至20265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及授权委托书),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份PDF文档发送至邮箱gsdczb1@163.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向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报名邮箱:gsdczb1@163.com。

标书款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

标书款开户行及帐号:

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行及帐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931904720810101

开户行行号:30882100424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61日(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40号世纪广场B座2402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甘肃省中心医院)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931-6968696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339801367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