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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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五十四中学重建综合教学楼项目玻璃采光顶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第五十四中学重建综合教学楼项目,已由兰州市城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城发改审[2024]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总承包单位)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省、市、区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玻璃采光顶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第五十四中学重建综合教学楼项目玻璃采光顶工程
2、建设地点:兰州市第五十四中学。
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兰州市第五十四中学重建综合教学楼附属配套工程,坐落于兰州市第五十四中学校园内,属于综合教学楼重建项目配套完善及功能性附属施工内容,主要包含综合教学楼及地下教师活动用房采光井玻璃顶盖工程、地下教师活动用房场地标线工程、篮球架采购安装工程三大部分,旨在完善教学楼采光通风、地下活动场地功能及校园体育配套设施,满足教学办公、教师休闲活动及校园体育使用需求。
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市、区级财政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本项目投资额:362652.66元
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17日
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安全、环保、质量规范,确保与进度协调一致,不得影响整体交付使用计划。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符合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效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须提供2025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6、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除节假日外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楼)。
3、获取文件携带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②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资料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关十字亚欧国际29楼290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单位)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总承包单位)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五泉街道闵家桥50 号
总承包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33 号
联系人:田智钧
联系电话:1860944022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 116 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张虹 刘振洋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3008710038 13919311461
2026年0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