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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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甘肃陇运华祥出行服务有限公司与甘肃恒新弘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业主为甘肃陇运华祥出行服务有限公司与甘肃恒新弘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项目资金来源为100%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甘肃陇运华祥出行服务有限公司与甘肃恒新弘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
一、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项目采购
二、招标文件编号:GSWJ-ZCFW-260701
三、项目概况
1.具体服务内容:公务车辆送修、上门服务、救援及伴随保障服务等。
2.服务区域:兰州市及甘肃省内相关区域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提供7*24小时服务。
4.项目预算: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每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投标人只允许参与该项目中的一个标段投标,若同时参与2个以上标段,则所投标段均作无效处理。采购人按照就近原则和供应商响应速度选择其车辆服务供应商。
标段一:甘肃省西部区域公务车辆送修、上门服务、救援及伴随保障服务等(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及兰州新区」酒泉市、嘉峪关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
标段二:甘肃省东部区域公务车辆送修、上门服务、救援及伴随保障服务等(兰州市「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定西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等完整内容);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的信用信息须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情况一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且拥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2)投标投标人须在兰州市城区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上述资格文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自拟,必须具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上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以PDF(PDF文件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53912428@qq.com,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投标人邮箱。
六、投标文件递交、评审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东岗西路555号金融国际大厦20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单独递交原件备查,若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行为,将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陇运华祥出行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恒新弘业服务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系人:马建平
联系电话:13919495595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
甘肃陇运华祥出行服务有限公司、甘肃恒新弘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