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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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标段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7-12620000224333349J-20260819-062418-5
招标编号:GZ2608097-HHGSDH
1.招标条件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已由甘肃省水利厅以《甘肃省水利厅关于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甘水规计发(〔2026〕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安排,现对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
(2)项目概算投资:111222万元。
(3)建设地点: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和景泰县。
(4)工程概况: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是在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简称一期工程)的基础上,依据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相关要求,结合《黄河流域防洪规划》《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内容,针对现有防洪工程存在的重点城市防洪标准不足、部分草场、岸坡坍塌、支沟不封闭、干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采取新建堤防、护岸、护坡及对老旧堤防进行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进一步补齐黄河甘肃段防洪工程短板,提升区域防洪减灾能力;强化防洪薄弱环节,保护黄河干流沿岸城乡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起点位于甘南州玛曲县欧拉镇,终点位于白银市的靖远县双龙镇,工程治理范围包括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和景泰县,累计治理黄河岸线38.49公里,其中新建堤防3段1.75公里(兰州0.93公里,白银0.82公里),兰州段维修加固堤防2段1.55公里,新建护岸35段35.19公里(甘南2.51公里,临夏0.41公里,兰州4.85公里,白银27.42公里),治理兰州段支沟汇入口8处,新建防洪闸、排涝泵站各1座,改建防洪闸1座。
本项目兰州城区段及新建防洪闸和排涝泵站防洪标准10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6500m³/s。兰州城区段工程等别为Ⅰ等,工程规模为大(1)型,堤防级别为1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靖远县城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堤防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其他县区一般乡村农田防洪标准为为10年一遇。护岸工程的顶高程按10年一遇洪水位控制。护岸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计划工期24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物资采购供应:承担向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主体施工标段建设所需格宾网箱(格宾垫)的采购供应,并运输至各施工区。具体数量和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服务工期24个月,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每批次货物的供货人收到供货计划后7日内完成现场交货。
2.4交货地点:建设地点为甘南州玛曲县,临夏州积石山县,兰州市西固区、安宁区、城关区、榆中县,白银市靖远县、平川区和景泰县。各批次的交货地点为供货计划要求的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格宾网箱(格宾垫)生产厂家或厂家代理商。生产厂家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厂家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所代理厂家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3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生产厂家需提供近5年有类似产品供货经验业绩;厂家代理商需提供近5年类似产品供货经验业绩(含所代理厂家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其(部分)供货发票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特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对于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的相关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本次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可确定为无效标。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被代理商代理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3.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因本次开标采取投标人不到场、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但需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中提供特定格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承诺书必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书须按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约定的固定格式编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0日18:00至2026年08月25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5.2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gansu.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5.3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9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项目黄河甘肃段河道防洪治理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标段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6.4网上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6.5网上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八坐席(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6.6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6.7逾期送达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或上传后在线撤回投标,不提交新的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水投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9号
邮编:730030
联系人:方磊
联系电话:0931-5160881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1-19层
邮编: 730030
联 系 人:李豆、辛渊
电话:0931-2909718、13919287925
监督单位:甘肃省水利厅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电话:0931-8411357
2026年0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