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9-10
- 来源:
招标编号:HX-GS-NSYH-2026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农商银行广河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以《关于下达甘肃农商银行2026年度资本性支出项目计划的通知》(甘农商发〔2026〕102号)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甘肃农商银行广河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广河县城关镇东街社区团结路北58号
2.3 建设规模: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河支行办公楼一层局部及二至五层维修,维修面积1657平方米,主要包括办公楼外立面拆除、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外立面拆除、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等。
2.6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严格按照规范、图纸施工,符合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33435.71元(大写:陆拾叁万叁仟肆佰叁拾伍元柒角壹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投标人须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拟派项目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以上人员配备数量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且未被“甘肃省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锁定(需提供承诺函)。
3.6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或承诺函)。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关联关系声明函)。
3.10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须提供相应承诺函)。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省外投标人应当按照《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管理办法》等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纳入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实施。
3.1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9月11日 至 2026年9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
将4.2条所述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52966460@qq.com,邮件主题注明“广河支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名称”,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邮箱、联系地址)。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齐全的资料并确认缴费后,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图纸。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对,如有缺页或遗漏,应在收到后24小时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完整接收。
4.5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其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的审查结论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0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1号楼6楼611。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可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未出席的不影响开标程序进行。
5.4 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出席开标会议,不影响开标程序进行,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
(3)金采网(http://www.cfcpn.com/)。
各媒介发布的公告内容如不一致,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的为准。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 36 号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0931-2906792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1号楼6楼611
联 系 人:马园
联系电话:13993195549
邮箱:352966460@qq.com
(八)其他
8.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8.2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上述任何费用。
8.3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予以答复。
8.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人 承担,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5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