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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非机动车棚修建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26-10-23
  • 来源:

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非机动车棚修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非机动车棚修建项目已由陇西县教育局以陇教项目【2026】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资金来自学校公用经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龙宫路校区校园内修建约300平方米的非机动车棚

2.2 建设地点: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3日,工期7天。

2.4招标范围: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龙宫路校区校园内修建约300平方米的非机动车棚。

2.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0月30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4.2 获取地点:甘肃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开元华府商住小区2幢1单元4层401-1室)。

4.3 获取方法: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章)、法人身份证明书一式两份(载明委托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人获取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章)、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载明委托事项并加盖单位鲜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30时

地点:甘肃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开元华府商住小区2幢1单元4层401-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开元华府商住小区2幢1单元4层401-1室

联 系 人:倾主任

联系电话:1819326131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开元华府商住小区2幢1单元4层401-1室

联 系 人:赵甜阳

联系电话:18082806713


附件:
终版陇西县思源实验学校非机动车棚修建项目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