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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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锻后石油焦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1、项目名称: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锻后石油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J-2026-0798
3、采 购 人:甘肃金泰化工有限公司
4、公 示 期:2026年8月26日-2025年8月28日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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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单位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供货期限 |
供货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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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酒泉顺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191866.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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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陕西核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42200.00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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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本项目为询比项目,于2026年8月24日在嘉峪关市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南市区综合办公楼负一楼020评标室进行了评标,五家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响应文件,分别为:陕西核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酒泉顺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市锦灿工贸有限公司、唐山金湾特碳石墨有限公司、甘肃岚铁骏硕科技有限公司经过综合评标,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名:酒泉顺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名:陕西核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授权委托人签字)、身份证复印件;
2)具体异议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原件提交我司异议处理部门。
6.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异议提出人提出的异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2)超出异议申请时效的;
(3)异议人非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且与招投标活动无直接利害关系;
(4)未提供与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5)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6)前述异议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申请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7)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等程序的。
7.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甘肃中核弘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话:0937-5828007(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