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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以“双碳”目标为牵引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 时间:2025-12-26
  • 来源:甘肃日报

“十四五”以来,我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绿色低碳发展为抓手,通过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绿色转型、生态碳汇提升等多重路径,构建起“全链条生态保护+全方位绿色发展”的新格局,走出了甘肃“双碳”实践特色之路。

系统构建气候治理政策体系

制定出台《甘肃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措施任务清单》《甘肃省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方案》《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甘肃省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系列政策文件,率先启动黄芪等4款特色农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服务外贸出口。在张掖市成功承办国家6部委、青藏高原6省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适应部际联席会议”。白银、酒泉两市和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甘肃民乐工业园区两个产业园区成功申报国家首批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白银市成功入选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敦煌首航节能塔式熔盐光热发电项目获选绿色低碳企业,交巴东知等4个案例获选绿色低碳个人,张掖国家湿地公园获选绿色低碳基地。

精准落实碳强度约束性指标

全省协同发力,持续优化能源、产业、交通结构,提高清洁能源装机和消费比重,系统推进节能降碳,提升工业领域能效,开展建筑交通领域节能。“十四五”以来,建成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金昌、嘉峪关等6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定西、庆阳等5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累计新增新能源装机近51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由“十三五”末的42.15%提升至65.17%。以强工业行动为牵引,严格落实新上高耗能项目能耗置换、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累计淘汰关停“两高”项目44个。建成省域高速公路充电桩1123个、服务区充电桩118个,全省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77.28%,城镇新建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建筑竣工面积的比例为99.79%。坚持以低水平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支撑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预计“十四五”末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下降17%左右,完成下降16%的目标任务。

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我省22家发电企业纳入强制碳市场,并完成共计4.44亿吨配额履约清缴,配额整体盈余365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交易二氧化碳1502万吨,成交额9.25亿元。逐年开展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8大行业130余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建立“月度存证+季度检查+年度核查”制度,按期保质完成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各项工作。巩固林草生态系统固碳作用,依托林草碳汇监测,不断强化林草碳汇技术支撑。努力推进自愿减排交易,敦煌首航节能等4个光热发电项目和庆阳、张掖、金塔3个林业碳汇项目已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系统登记公示,预计年均减排二氧化碳65.25万吨、年均收益超5000万元。

创新绿色金融支持模式

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出台《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指南》,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省级层面发布的气候投融资政策制度。自2024年初“甘肃省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设立运行以来,共评价认定53个项目。目前已有21个项目获得授信159.4亿元、到位贷款81.46亿元。同时,继续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截至目前,兰州市已完成2批12个项目融资签约,累计投资479.2亿元,授信290.3亿元,已到位融资89.5亿元。

未来,我省将坚持以“双碳”为牵引,持续深化“全链条生态保护+全方位绿色发展”新格局建设,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更多有益经验,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篇章。(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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