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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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保险项目保险期限变更通知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保险项目
保险期限变更通知
交易编号:A99-12620000224333349J-20210304-032163-2
招标编号:DCZX21-GS-0001
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1年3月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做如下变更:
原内容:
3、保险期限:2020年4月9日零时至2021年4月8日二十四时。
现变更为:
3、保险期限:2021年4月9日零时至2022年4月8日二十四时。
原内容:
1、投标人必须为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保监会批准的甘肃省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甘肃省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出具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服务优质快捷。
2、同一家保险公司仅限一家授权机构参加,并且只有中心支公司及其以上的机构可以报名。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保人须提供近三年大中型工业企业财产保险承保业绩2份。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为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具有保监会批准的甘肃省内《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甘肃省设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如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出具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的授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服务优质快捷。
2、同一家保险公司仅限一家授权机构参加,并且只有中心支公司及其以上的机构可以报名。
3、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保人须提供近三年大中型工业企业财产保险承保业绩2份。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的公开报价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7、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作为共保人响应首席承保人的投标报价费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金河路8号
联系人:赵 工
电 话:0935-7316066
邮 箱:
邮 编:737202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基业豪庭1号楼4单元401室
联 系 人: 连 工
电 话:139-1992-6998
邮 箱:gsdczb1@163.com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