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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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观大道至黑山嘴大桥公路建设项目
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示
项目名称:景观大道至黑山嘴大桥公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dhjt202602100001
招标人:敦煌市公路事务中心
代理机构:敦煌弘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于2026年3月4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确定甘肃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四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省交通战备公路工程总队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并于2026年3月5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年3月6日,我单位收到甘肃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弃标函》。函件中说明,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王转田因身体原因无法按时进驻施工现场,经慎重研究,该公司决定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同日,我单位向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四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告知其将作为顺延中标人承接项目。甘肃四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于当日向我单位提交《弃标函》,表示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放弃景观大道至黑山嘴大桥公路建设项目的中标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招标人可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拟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甘肃省交通战备公路工程总队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二、公示内容
1.原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甘肃亿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自述放弃原因:因我方项目经理王转田(注册证号:甘262181938462)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经慎重研究决定,自愿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四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自述放弃原因:我公司经过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放弃景观大道至黑山嘴大桥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
2.拟顺延中标人信息
第三中标候选人:甘肃省交通战备公路工程总队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868873.76元 (大写:捌佰捌拾陆万捌仟捌佰柒拾叁元柒角陆分)
资质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如施工资质、信用记录等)
3.顺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不少于3日历天。
四、异议与投诉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有效证据及联系方式。
2.异议材料提交地址:
招标人:敦煌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址:敦煌市党河北路19号
联系人:石洋
联系电话:15101731015
代理机构:敦煌弘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敦煌市北苑南区干渠西路109号
联系人:田芳
联系电话:13099378525
监督单位:敦煌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8837845
地 址:敦煌市党河北路19号
- 逾期或未提供合法依据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026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