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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化粪池及下水井、污水管网清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 时间:2026-06-01
  • 来源:

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化粪池及下水井、污水管网清淘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XYZC-A-2026029

 

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化粪池及下水井、污水管网清淘服务项目已于2026年5月28日发布了磋商文件,现对磋商文件做如下更正:

1、原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2 须具备有效的环保相关资质(如污水处置相关资质),能够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处置清掏废弃物,杜绝环境污染,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3 财务状况:2024年或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5.4 纳税证明: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该期间未产生上述税款,须提供所有月份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5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入账票据凭证(逐月缴纳);若为逐年缴纳,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入账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8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9 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

5.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5.2 财务状况:2024年或202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5.3 纳税证明: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该期间未产生上述税款,须提供所有月份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4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入账票据凭证(逐月缴纳);若为逐年缴纳,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入账票据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7 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5.8 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

5.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甘肃欣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世华

联系电话:1869310112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信亿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40号世纪广场B座2402室会议室   

联系人:李典润、高瞻

联系电话:0931-8825671 

 

 

 

                         甘肃信亿致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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