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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5-10-31
  • 来源: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

编号为GSJYGZY-202507。

二、项目名称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

三、招标限价

本次招标限价26万元。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365日历天。

五、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标法。

六、采购需求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外包项目主要包含三级等保项目费用及常驻维修技术人员2人的全年工资及各类保险费用,驻场人员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内采购内容及要求)

七、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65日历天)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承诺函。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没有缴纳税收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函

5.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备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凭《嘉峪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替代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六项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余投标资料仍须按要求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成交),则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信用承诺函》所涵盖的全部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验。

8.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5年111日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

(二)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获取方式联系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领取招标文件PDF电子版。如未领取招标文件则视为无效报名,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11日15:30之前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必须是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超过时间或不在指定地点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11日15:30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七楼会议室(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联系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嘉峪关市雄关大道368号

联系人:陈睿

联系电话:0937-5968320

代理机构:甘肃星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嘉峪关市兰新东路2929号

联系人:魏薇

联系电话:1891991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