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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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桃林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桃林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及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桃林校区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BCZB/LZ2026-005
3.建设地点:安宁区桃林路112号-114号
4.工程内容:消火栓系统更换消防管道均采用镀锌钢管、超细玻璃棉保温,安装消火栓、各类阀门、灭火器、支架等,韶华苑(学生宿舍)更换部分钢质防火门,并补砌封堵门洞口周边;安装消火栓启泵按钮及相关配管配线;应急照明系统更换原有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及相关配管配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换安装报警点位及消防联动控制点位、感烟探测器、声光报警器、配电箱、火警电话及配管配线等。室外利用原有管沟安装控制电缆、通讯线、消防电话线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预算:80.53万元;
6.最高限价:第一包(施工):77.675208万元;第二包(监理):2.56344万元。
7.工期要求:45日历天
8.标包划分:本次磋商共划分为2个标包,其中:施工1个标包,监理1个标包;
9.招标范围:
(1)施工: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监理:本工程批复建设内容及施工图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及项目验收、竣工资料移交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施工:
1.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担保函或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且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第二包监理:
1.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担保函或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9.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供应商将“供应商资格要求”内的所有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10257611@qq.com(发送邮件时须注明所参加项目名称及供应商联系方式),我公司将发送磋商文件至供应商邮箱,如有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本次招标。
4.磋商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上发布,请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五、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1719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和公示信息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联系人:石瑜
联系电话:15193102496
代理机构: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中天健广场1号楼1719室
联系人:蒋亚丽
联系电话:17794233751
2026年02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