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4-07
-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编号:GZ2603153-GSSRMJ
磋商时间:2026年04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
1.采购方式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的委托,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各满足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1.采购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2.项目名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3.项目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磋商内容
拍摄内容:1部时长30分钟的微电影
交付周期:30个工作日
最高限额:30万元
拍摄器材参考
摄影器材:4K专业摄影机;航拍:大疆悟2无人机;辅助设备:如影三轴稳定器、影视轨道车、摇臂升降车,尊正监视器,威固图传设备及相关配件等;
(2)拍摄要求
人员:符合拍摄专业人员配置; 器材:保证当下所有拍摄设备器材均到位;现场:提前选址,保证现场与剧情发展相符;灯光辅助要求:进驻拍摄现场时,提前搭设好电源、桁架等补助设备。
(3)制作标准
拍摄:①使用4K级摄影机拍摄,严禁出现“越轴”或“跳轴”现象,镜头要有起幅和落幅,保证拍摄过程中镜头的“平、稳、匀、准”; ②保证录音质量,保证录音电平不能超过0DB; ③录制现场光照均匀,有层次感,不能出现光斑;④合理安排镜头切换的节奏,对于表演内容要保证其完整性。
(4)画面:
①成片画质保证不低于1080P超清画质(1920*1080像素,PAL制式)。除特殊艺术效果外,保证影像色调准确、镜头运动稳定、画面构图简洁、明暗亮度适中、细节内容丰富、场面调度有序、剪辑节奏明快,避免出现质量低下、内容粗糙、拖泥带水的影像画面;②图像画面稳定,图像清晰,层次丰富,色彩清晰、自然;镜头推、拉、摇、移和切换等操作使用恰当;构图合理,采光自然,影调适宜。拍摄中尽量使用三角架及视频拍摄稳定器,避免镜头晃动造成的画面不稳;片中镜头除了要多次强调某个重要环节,可做适当的重复。通常全片不得多次重复使用同一镜头;剧本和画面要配合有序,声画对位。声音和画面的配合要尽量做到同步、协调。
(5)后期制作软件: Adobe After Effects、Premiere、Final Cut Pro、CINEMA 4D、boujou、Mocha、DaVinci Resolve、Adobe Audition
(6)特效软件要求:①使用后期特效处理;②根据情节需要,适当添加特效,渲染剧情;③特效制作的其他要求。
(7)录音软件要求:①对录音进行降噪等后期处理;②录音格式:无损WAV/FLAC,立体声;③采样率:48KHz 16bit 及以上。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业执照。
- 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 纳税证明:供应商需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缴纳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 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5. 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人,请于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邮箱)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948601096@qq.com),我单位工作人员将回复发送竞争性磋商邀请文件。
5.2响应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如是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至948601096@qq.com。
5.3标书费汇款账户:
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此账号仅用于办理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
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行号:314821008010
(请在汇款时在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GZ2603153-GSSRMJ)
6.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20日09:00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交至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4楼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磋商文件要求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需编制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均真实有效,供应商需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网址: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分院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环城南路铁建馨苑北侧80米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399316386
联 系 人:魏域铭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5楼1509室
标书费收款人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标书费收款开户银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标书费收款账号:010410122000130231
标书费收款行号:314821008010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