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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 第三看守所食堂燃烧用煤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4-16
  • 来源:

兰州市第三看守所食堂燃烧用煤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第三看守所的委托,就兰州市第三看守所食堂燃烧用煤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YD-2026-025

二、磋商内容:采购燃烧用煤约170吨。(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三、项目预算:40.8万元

四、服务周期:一年(202651日至202751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2、供应商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复印件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并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复印件盖公章)

1.4、供应商提供本企业 20245 4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盖公章)

1.5、供应商提供 2025  4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盖公章;(复印件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供应商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的,可不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第1.21.41.5项内容。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60417-20260423(上午09:00-12:00,下午14:00时-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电子邮件在线获取;

3、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者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注明联系方式,发送至2925432121@qq.com 邮箱进行登记,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

六、发布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时间:2026427930分(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第三看守所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村1

联系人:李晓春

 话:1391940959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翊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园街道雷坛河西街

人:何工

话:1391928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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