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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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F2026HW03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公寓及教职工宿舍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83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3#、4#、5#学生公寓及教职工宿舍窗帘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项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以本项目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提供声明函原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及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提供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
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时间:2026年06月16日—2026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在代理公司获取。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ztbcgglzx.gsupl.edu.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楼6楼招标办公室)
3.磋商时间:2026年06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明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街道飞雁街116号陇星大厦A座17层1701室
联系人:连雪松
电话:18919062684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6年0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