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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兰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6-24
  • 来源:

皋兰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皋兰县第一中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08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ZC-2026-48

项目名称:皋兰县第一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1)投标人需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代表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供应商需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公司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0625日至2026070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请将“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内容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的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799163710@qq.com(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待审核通过后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081430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静安门外5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皋兰县第一中学 

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5号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方式:13519653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兰州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41号 

联系方式:17789648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佳丽 

电 话:17789648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