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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大学行为管理设备及软件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6-25
  • 来源:

酒泉职业技术大学行为管理设备及软件平台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鸿胜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的委托,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行为管理设备及软件平台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JZD-CG(JC)-2026-28

二、项目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大学行为管理设备及软件平台采购项目

三、磋商内容

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行为管理设备及软件平台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小写:¥489000.00,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玖仟元整。

五、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投标人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 2026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内应放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如存在相关失信记录,认定时间节点以投标截止日当日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信用报告和相关信用截图由甲方代表和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清晰可辨、支持查询需要的相关材料,对招标文件中需要查询确认、但网络无法查询的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盖投标单位鲜章。

七、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7月0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甘肃鸿胜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98号简析瑜伽三楼)领取询价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两份。

九、《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 日09:00—09:30,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地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祁连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6年07月07日上午09:30

磋商地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祁连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及酒泉职业技术大学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收费金额:0.5万元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是否收取:收取。

2.收取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4版)》文件精神,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

3.缴纳方式:向指定账户非现金形式缴纳;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在供应商承诺的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果有质量问题,履约保证金用于损失弥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十二、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人:酒泉职业技术大学

人:曹智         

联系电话:13809376529

   址: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代理机构:甘肃鸿胜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北大街98号简析瑜伽三楼

联系人:王秀琴

电话:18706915255

十三、公告时限:3 个工作日

十四、公告媒介:

本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

十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十六、其他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2.质量要求: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供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质保服务(具体以承诺为准);质保期内用户正常使用引发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免费维修直至更换;质保期外用户正常使用引发的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免费维修,只收取材料的成本价,材料的价格不能超过同期市场价格。

3.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供货单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质保期结束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使用单位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七、是否PPP项目:否

注:《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合格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 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甘肃鸿胜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5日


附件:
酒泉职业技术大学行为管理设备及软件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