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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使用安全管家专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7-09
  • 来源: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使用安全管家专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使用安全管家专家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BX-2026-33号

项目名称: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使用安全管家专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总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据实结算方式,最终结算金额以各标包实际发生服务数量乘以成交单价为准,但全项目所有标包累计结算总额不得超过本采购预算总金额。

最高限价(单价):

一包:500元/人/天(含税,含交通、食宿、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单价。

二包:500元/人/天(含税,含交通、食宿、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单价。

三包:500元/人/天(含税,含交通、食宿、税费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单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划分为以下3个包,供应商可投多个包,但最多成交1个包。

序号

标包

专业要求

服务内容

备注

1

一包

建筑施工安全专业

1、隐患排查整改。定期会同管委会相关部门开展企业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闭环。对中央、省市安全检查反馈问题协助企业进行整改闭环。

2、应急演练指导。对管委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及企业应急演练脚本编写及现场进行指导。

3、教育培训服务。配合管委会对最新安全法规政策进行宣贯,完成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培训教育。

4、提出意见建议。对管委会安全监管工作和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部署,从技术层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二包

消防安全

3

三包

工贸领域安全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1.2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并提交相关缴费凭证证明(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缴、合并缴纳或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1.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截图或信用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2026 年7 月16日,每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予受理)。

2、获取地点: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需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后到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人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后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731454353@qq.com,资格核查通过后,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4、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7月21日08时30分至2026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现场递交,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逾期不再受理。

3、开启时间:2026年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金额、收取对象及支付方式

1.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3000.00元,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包,由各包成交供应商均摊。

3.收取对象及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现金、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邓海霞

联系电话:18009370846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博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酒泉市肃州区金塔路2号7层-2号

联系人:蒲娜

 话:17789571505

                                                                                                                                                                                                     2026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