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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8-06
  • 来源: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的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智慧食堂设备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

二、项目编号MSDLZB2026078

三、项目情况:

1、采购内容供应商提供智慧食堂设备,同时,免费提供配套软件系统及设备的安装调试、业务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项目管理、数据统计等服务。智慧食堂设备类型具体为:手持食堂消费机、普通收银机(连体)、桌面立式单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壁挂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桌面卧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桌面立式双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闸机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双机芯)、闸机式人脸支付消费终端(单机芯)、入库结算一体机,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智慧食堂设备清单及参数要求》。

2采购模式定价采购(价格有效期最长2年,2年内需发起价格更新)。

3、入围数量3家。

说明:确定入围供应商应采用差额入围方式,即提交响应文件,符合资格要求,实质性响应选型需求的供应商(此处指最终入围供应商)应不少于两家,入围供应商的淘汰比例不得低于20%(即最终评标/评分阶段,淘汰供应商数量参与评标/评分供应商数量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4、入围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在入围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应主动或接受采购人主动发起选型入围范围更新。所有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更新后的价格及服务标准签署补充协议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应为所投设备的原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智慧食堂设备相关业绩合同1个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供应商近320237月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1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3、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4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5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6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磋商文件的领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磋商文件领取截止日1工作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2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磋商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二)本项目在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无纸质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202608061700分至202608131700分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回复是否参加本项目。确认参加后方可领取文件。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三)发售领取磋商文件操作流程:

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汇款信息:(付款时切记备注:项目编号MSDLZB2026078)

 名: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兰州银行营业部

 号:7026953234069012

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在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页面上传付款凭证→“提交审核”。

下载采购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操作流程: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

四)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操作流程: 登录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界面后通过【采购业务】-【澄清管理】菜单进入项目澄清列表,点击【提出澄清】进入澄清编辑页面,编辑澄清问题信息。填写澄清标题、澄清内容、上传PDF盖章版澄清附件、在线创建word格式附件(使用weboffice在线编辑word格式附件),“盖章附件和word附件内容需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会以盖章件为准!”,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澄清问题提交。供应商可在【项目经理回复/澄清】页签查看项目经理回复内容。包含本供应商提出澄清的回复、其他供应商提出澄清的回复,以及招标代理或行内项目经理主动发起的澄清内容。

五)供应商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CA证书、制作响应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Windows10(64位)及以上系统。

六)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申请CA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CA证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响应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CA电子印章操作等。

七)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010-66595932/010-66593484,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上进行发布。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82014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本文中所指“电子响应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响应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均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至系统递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多次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自行确认递交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最新版本。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建议供应商在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服务时间内(即工作日)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如有问题可参考“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予以解决。未按要求执行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响应文件较大,可能因网速等原因短时间内无法完成上传,建议提前1个工作日完成上传。

二)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供应商可在中银智采平台“我的项目-已投标”页面查看并下载回执)。

三)中银智采平台中无响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加盖电子公章注意事项:

1.电子公章是指供应商公章(个人供应商、海外供应商可为签名),或具有公章授权的投标专用章;所有公章和投标专用章须按中银智采平台要求上传合格的公章、并申请CA证书(本系统证书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第三方数字证书)。特别说明如下:

1)供应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上传响应文件时,所有页面均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

2)供应商在中银智采平台注册时,上传的电子公章图片若为投标专用章,须提供公章对投标专用章的专项授权。

3)供应商在磋商中,如使用投标专用章,响应文件中仍须附供应商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授权书,且投标专用章须与中银智采平台上传的投标专用章完全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应答被拒绝。

4)采购活动转线下时,电子公章无效,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

2.投标客户端提供“单页签章”、“全部签章”两种方式加盖电子章:

1)“单页签章”是在响应文件单页指定任意位置处加盖电子章。

2)“全部签章”是在响应文件全部页面固定位置处加盖电子章。

3)供应商可使用“单页签章”对响应文件按需逐页盖章;也可使用“全部签章”对整本响应文件一键盖章。

4)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非中银智采平台CA证书电子公章签章,将导致中银智采平台电子公章签章失败。供应商须删除非中银智采平台CA证书电子公章签章,再进行中银智采平台电子公章签章,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特别提示:使用“全部签章”功能时,请供应商尽量在页面的中心位置签章,并逐页检查,防止出现横竖版切换时,签章失败无法显示的问题。可使用“单页签章”功能补盖公章。如出现签章漏盖或签章失败等情况造成应答被拒绝,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82014时00分。

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响应文件的,其纸质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响应文件磋商、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十、开启报价及磋商

(一)磋商时间:2026年08201400分

(二)磋商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三)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响应文件磋商、评审。开启报价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发起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建议60分钟),通过CA证书或解密秘钥尽快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四)供应商所使用的电脑须下载谷歌浏览器、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等相应插件。解密时使用的电脑需要和加密电脑为同一台电脑,如若更换电脑,需要进行CA证书补发流程,或使用解密秘钥方式解密,建议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使用同一台电脑。如因电脑问题以及其他非系统故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解密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转线下磋商、评审的规则

以下情况将使用纸质版响应文件线下磋商、评审,以纸质版响应文件为准:

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

    2.开启报价后,因系统原因无法线上评审的;

3.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大于15家;

4.最终报价须预留充足的时间,建议供应商应于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40分钟完成上传工作。如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30分钟仍无法上传最终报价,应立即通知磋商组织人员,并申请转线下递交最终报价,经评审委员会确认后,通知所有参与磋商供应商转线下递交最终报价,并完成线下评审。未按要求执行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31-7825076

举报邮箱:liuyqqlh_gs@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525号

十二、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525号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931-7825072

 

采购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280号枫叶国际B塔2单元13层

联系人:张小霞

联系电话:1779319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