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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8-14
  • 来源:

  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8层)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并2026年827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2026-39

  3.采购预算:11万元/年

  4.最高限价:11万元/年

  5.采购内容:完成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全部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根据服务履约情况评估后续签,便于动态考核维保服务质量,不合格单位次年不予续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开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或以上(按年度缴纳的提供上一年度并说明)社会保障资金(指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需提供平台相关截图,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截图内容包括消防服务机构名称,注册消防工程师及消防设施操作员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60817日至20260821日,每日9:00-12:00,14:00-17:30整。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八层开标一室(8006)

  3.方式:线上电子邮件形式获取。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注册截图、获取人本人授权委托书(含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上项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296620983@qq.com),邮件主题为:JX2026-39***公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采购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供应商邮箱。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一直有效畅通,以确保能及时联系到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委托代理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

  七、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2709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一室(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8层8005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666号

  联 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931-8110217

  采购代理机构: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79号信生大厦八层

  联 人:韦晶晶、赵子魁 

  联系电话:15343623223、0931-8445222-205

  电子邮件:296620983@qq.com

 

金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814


附件: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兰州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