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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生活区蓝馨项目新康小区30#、31#、36#共用排水管线紧急抢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8-17
  • 来源:

兰州石化生活区蓝馨项目新康小区30#、31#、36#共用排水管线紧急抢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石化生活区蓝馨项目新康小区30#、31#、36#共用排水管线紧急抢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28 10:00提交响应文件。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S-ZBDL-2026-068号 

项目名称:兰州石化生活区蓝馨项目新康小区30#、31#、36#共用排水管线紧急抢修工程

预算金额:310557.97 (元)

最高限价:310557.97 (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蓝馨项目32号楼前(32号楼1、2单元间至舒美发艺)污水改造项目;改造面积:150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新康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文及财库【2022】19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818 —2026824每天上午 09:00 至 12: 00,下午14:00 至 17:00)。

2、地点: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3、方式: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的形式发至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duner230105@163.com ,并致电代理公司,待工作人员审核后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注:请各供应商发扫描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828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五、开启

1、截止时间:202682810:00 (北京时间)

2、地点: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期间,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址:兰州市西固区庄浪东路808号

联系方式:0931—7926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3号楼31层3109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8093113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093113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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