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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9-04
  • 来源:

    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HXSH-ZBDL-2026-004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采购内容及要求2026年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人员12人(具体

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服务期限:1年。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季度的完税证明和2026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238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7日至2026091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在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理想城A座12层1202投标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2.投标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异地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联系邮箱(1273323081@qq.com)传送投标登记资料及联系方式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获取相关资料。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091710:00

2.递交方式地点及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现场递交;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理想城A座12层1202)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纸质版3份(一正两副)和电子版1份,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3.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091710:00整。

2.磋商地点: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理想城A座12层1202)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梯田广场西侧

联系人:宋玮

联系电话:13099338822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信盛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理想城A座12层1202

联系人:吕雪莲

联系电话:19815928894


附件:
(定稿)磋商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庄浪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