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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09-11
  •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F2026GC0018

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万元

最高限价:95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2#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阶段:10个日历天(2026年10月8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提供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具报告日期为准)

3)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其中任意一项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扫描件,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启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磋商;(提供声明函原件)

4.本项目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5.本项目特定资格:

1)企业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项目负责人与建筑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暖通空调);概算编制负责人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以上人员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注册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人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所有证书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18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上述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582702890@qq.com,(封皮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话、电子邮箱)并致电确认。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http://ztbcgglzx.gsupl.edu.cn/)和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甘肃政法大学安宁校区(弘毅楼6楼招标办公室)

3.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政法大学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电话:0931-7601428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省春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316号国贸大厦写字楼7楼A座

联系人:王惠

电话:13919117592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甘肃政法大学招投标与采购管理中心官网、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供应商请勿轻信其他媒体信息,如受到任何损失,后果自负。

 

                                     甘肃政法大学

                                   2026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