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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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电力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的委托,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电力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ZD-CG(JC)-2026-53
二、项目名称: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电力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三、项目概况:
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电力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酒泉职业技术大学校园东北侧,用地总面积为62245m,约合93.36亩,本次新建用地面积为41139m,约61.7亩,用地属性为教育科研用地。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6482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82m,地下建筑面积300m2。本项目共设置有两个出入口(校园内路一个,规划万丰路一个),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09辆。
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单体建筑,分别为新能源实训楼A栋、新能源实训楼B栋、共享中厅及电力调度实训中心,并配套附属设施。
四、磋商内容:
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电力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含主体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室外电力配套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预算金额:小写:¥700000.00,大写: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六、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告发出之日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保障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应放入自竞争性磋商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如存在相关失信记录,认定时间节点以投标截止日当日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具备相应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监理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上岗证。
3.供应商项目监理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证明材料:提供所有拟派本项目专业监理人员202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组成人员;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不挂靠、不出借资质承诺书以及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擅自更换项目组成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注:信用报告或相关信用截图由甲方代表和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投标人需提供清晰可辨、支持查询需要的相关材料,对竞争性磋商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将证明材料原件带至评标现场备查。
八、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文件信息: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21日下午18:00前(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到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三楼)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携带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一份。
十、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的时间:2026年9月22日9:00至9:30
磋商时间: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酒泉职业技术大学祁连服务中心三楼
十一、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不收取。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规定、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酒泉职业技术大学代理机构管理细则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6500元,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3.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4.支付方式:采用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支付。
5.乙方指定账户信息:
开户名: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酒泉鼓楼支行
账 号:2713310109000064060
十三、其它要求
1.服务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周期
2.质量要求:合格(具体服务质量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成本、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每项报价只能有一个价格,且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项目开工监理入驻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监理服务费;待项目全部封顶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监理服务费;剩余合同总价款的40%监理服务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如未按时提供发票或发票不合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而不视为违约。
十四、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酒泉职业技术大学
联 系 人:石玉国 联系电话:18919379567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智江 联系电话:18893610616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三楼
十五、公告媒介:
本项目的磋商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十七、是否PPP项目:否
注:投标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 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