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10-30
- 来源: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7年G312线K2982+931孔雀苑中桥修复养护工程、2027年S215线K6+140小桥4修复养护工程、2027年S215线K18+589小桥6修复养护工程、2027年S215线K16+750小桥5预防养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30时
磋商编号:GZ2610180-GSSJYG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2027年G312线K2982+931孔雀苑中桥修复养护工程、2027年S215线K6+140小桥4修复养护工程、2027年S215线K18+589小桥6修复养护工程、2027年S215线K16+750小桥5预防养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2027年G312线K2982+931孔雀苑中桥修复养护、S215线 K6+140小桥4修复养护、S215线K18+589小桥6修复养护、S215线K16+750 小桥5预防养护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2027年G312线K2982+931孔雀苑中桥修复养护、S215线 K6+140小桥4修复养护、S215 线K18+589小桥6修复养护、S215线K16+750 小桥5预防养护工程现场病害调查、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
3.最高限价(费率):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费的100%。
4.设计服务周期:项目全周期。
5.施工现场服务周期:施工图设计阶段服务、配合项目报批完善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变更设计服务、交竣工验收及后期跟踪服务承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5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近三年(2023年10月至今),至少有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含公路桥梁修复养护、预防性养护、加固改造)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5.凡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4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5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的,或曾被评为D级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行业(公路或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磋商文件获取及要求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363193167 @qq.com,邮件发送完成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4楼 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建设东路 802 号
联系人:马兴龙
联系电话:17793776112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赵丽霞、沈梦雨
联系电话:17352101220
E-mail:363193167@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