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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4项桥梁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祁丰河大桥加固后荷载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10-30
  • 来源:

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4项桥梁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祁丰河大桥加固后荷载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磋商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30时

磋商编号:GZ2610179-GSSJYG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2026年S215线K199+848必要新建桥梁二道河子桥工程交工检测、2026年S215线K206+183必要新建桥梁石墩子沟桥工程交工检测、2026年S305线K79+923祁丰河大桥加固改造工程交工检测、2026年S305线K99+207北大河大桥修复养护工程交工检测、2026年S305线K79+923祁丰河大桥加固改造工程加固后荷载试验检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4项桥梁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祁丰河大桥加固后荷载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63540.00元

3.最高限价:163540.00元

4.采购范围:本次项目标共1个标段,具体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等规范文件和设计文件相关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2026年4项桥梁养护工程标段范围内交工验收质量抽检、交通产品抽检、内业资料审查、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以及技术咨询,并按项目逐项提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报告,完成2026年S305线K79+923祁丰河大桥加固改造工程加固后荷载试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内容,具体工程详见相应桩号范围内图纸资料)。

5.服务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及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2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2025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企业可提供本企业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的证明文件;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载明的检测参数范围须能够覆盖本项目全部检测内容:桥梁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桥梁加固后荷载试验(静载、动载)。

5.业绩:提供近5年完成公路桥梁养护工程1项交工验收检测和1项桥梁荷载试验同类业绩(附检测合同)。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四、磋商文件获取及要求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363193167 @qq.com,邮件发送完成后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 14: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4楼   第二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在《甘肃经济信息网》(www.gsei.com.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嘉峪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建设东路 802 号

联系人:马兴龙

联系电话:17793776112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赵丽霞、沈梦雨

联系电话:17352101220

E-mail:363193167@qq.com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