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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时间:2026-10-30
  • 来源:

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监测服务项目

二、磋商文件编号:GSTKCS2026-005

三、采购预算金额:19.5万元,最高限价19.5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五、磋商内容: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网络舆情监测服务(详细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印花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8)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告之日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9)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1月02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不休)。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须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查)到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报名获取。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之前,逾期不再受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不再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刘璐    

电  话:17393858238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樊佩芳      

电  话:18294215503 

 

                                                                甘肃泰坤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