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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源荷协调”示范:国信数联智算(甘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P智算中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投标邀请书
  • 时间:2025-12-23
  • 来源:

酒泉“源荷协调”示范:国信数联智算(甘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P智算中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源荷协调”示范:国信数联智算(甘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P智算中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酒经管备[2025]11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国信数联智算(甘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酒泉“源荷协调”示范:国信数联智算(甘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P智算中心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

  2.1.3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31780平米,建设训推一体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首期投资102800万元,拟部署人工智能算力机房。建设高性能专用智算集群,面向人工智能多维空间建模、实时多源数据融合处理、传感器协同计算等场景提供优化算力服务。通过构建覆盖数据存储与处理、仿真推演、智能决策于一体的算力基础设施,为人工智能等相关应用提供稳定、高效、安全的算力支撑,助力国家数字经济与智能化发展。

  2.1.4 结构及技术标准:

  1)建筑物等级、结构安全等级、耐火等级均为一级;

  2)抗震设防烈度 8 级,八度乙类抗震措施,框架抗震等级一级;

  3)屋面防水等级 Ⅰ 级;

  4)算力中心机房符合T3+标准及国标A级标准,核心设备技术参数需满足《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2017、《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15,其中 PUE 值≤1.2、供电冗余标准≥N+1。

  2.1.5 投资总额(以批准的概算为准):首期投资1028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30000万元

  2.1.6 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42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114

      施工开工日期:202634

      工程竣工日期:202752(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1.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图预算、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设备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成品保护、运行、安全评价、售后及质量保证期内的操作培训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等相关配套设备(核心设备需采用国内一线品牌或国际知名品牌,提供厂家授权函);

工程施工内容包括:(含临建及措施工程)、试运行、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维护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 其他:

  3.4.1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4.2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项目施工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岗位证书。

  3.4.3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

  3.4.4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3.4.5 设计项目配备所有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或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

  3.4.6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3.4.7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合法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4.8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自拟)

  3.4.9 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提供《省外在甘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

  3.4.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式:线上电子邮件形式获取,500元人民币,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如以转账方式,须与投标人(牵头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费交纳信息:

    收款人:中博信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账号:48060154800000161

  4.4 获取招标文件提交资料

  凡确认参加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请将以下六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我公司项目联系人邮箱(403636505@qq.com),邮件主题为:zbx2025-03**公司】获取文件资料。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招标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投标人登记邮箱,投标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非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⑤报名费交纳回单、⑥开票信息。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资质证书联合体牵头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⑤报名费交纳回单、⑥开票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地点:中博信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开标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号黄楼1801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ggzyjy.gansu.gov.cn)上对外公开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其他

  本次招标投标人(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可以不是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本人,可自行委托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开标会议。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信数联智算(甘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博信工程项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园经六路16号科研孵化园3号楼4-108室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号黄楼1801室

邮编:735099

邮编:730000

联系人:黄平

联系人:于桂强  杨李敏

电话:13899950689

电话:0931-8614565

传真:    /   

传真:0931-861456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03636505@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城雁滩支行

账号:    /   

账号:48060154800000161

 

 

20251223


附件:
《投标人信息登记》《开票信息》.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