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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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县级储备肉(冻肉)承储企业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县级储备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储备肉市场调控、应急保供功能,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7年度县级储备冻肉承储企业。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公开遴选临泽县县级储备肉(冻肉)承储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临泽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合规经营、符合储备承储资质条件的承储企业。
二、承储企业准入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参与遴选:
(一)主体资质合法合规
在临泽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冷库仓储条件
拥有自有或长期租赁冷库,冷库储存能力不得低于申请存储库容;租赁冷库的,冷库有效租期不得短于承储周期。相关设施必须达到承储企业应具备的标准,具有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储存冷库,储存冷库符合中央冻肉储存冷库有关资质标准。
(三)经营财务与保供能力
具备稳定的销售网络,商业信誉良好,抗风险能力较强;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于70%;自愿承担县级储备肉任务及安全主体责任;仓储设施可满足本县及周边区域保供应急需求,具备与储备任务相匹配的应急投放能力。
(四)信用合规条件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承储计划执行违规违约行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其他要求
参与申报的各企业,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得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存在股权代持、协议控制等实质控制关系;凡申报企业之间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相关企业申报无效。
三、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企业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材料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申报资料清单:
1.《临泽县政府储备冻猪肉承储申报表》;
2. 申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 市场监管、税务、银行、卫生、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4. 企业近三个月资产负债表、营业利润表;
5. 冷库房产权及土地使用证明;租用冷库的提供正式冷库租赁合同;
6. 月销售登记表(企业月销售量不得低于申请承储规模)。
注:全部纸质申报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申报表在公告后附件内自行下载。
四、申报及遴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整理全套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密封后于2026年10月26日12:00前送达甘肃金中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临泽县育才路14#),逾期送达或未密封视为放弃参加不予受理。联系电话:15379702675。
(二)资料审核:代理公司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规模、财务、信用等资料进行初审,核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资料不全、资质不满足条件的企业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三)实地核查:主管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对初审通过企业开展现场核查,核验冷库硬件、库容规模、经营条件、应急投放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
(四)入库及邀请招标:结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结果,综合评定筛选出符合全部准入条件的合格企业,建立县级储备肉(冻肉)承储企业备选库。本次承储企业确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从合格的入库企业中,按规范流程抽取3家及以上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相关规定开展选定工作,择优确定最终承储企业,公示成交结果后签订正式承储协议。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入选承储企业必须服从县级储备肉管理相关规定,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落实专库储存、台账管理、轮换出库、应急投放等工作。
2.申报企业如存在隐瞒信息、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纳入地方储备企业失信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工作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特此公告。
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县级储备肉承储申报表.docx



